学生公寓服务管理中心全体员工衷心感谢同学们对学生公寓服务管理工作的支持。在此离别之际,祝同学们一路顺风,早日建功立业!
毕业离校前,同学们须办理相关退宿手续,具体如下:
一、宿舍设施和家具的清查验收
离校之前,从6月开始由宿舍管理员逐个房间清查,发现宿舍公共设施设备有欠缺或人为损坏的,该宿舍成员要作适当的赔偿;离校之后,6月24日起楼长再逐个房间复查,发现宿舍公共设施设备有欠缺或人为损坏还未赔偿的,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和学生处处理,必要时通知全宿舍成员返校协助处理。
特别注意,请不要损坏或带走寝室内的网络交换机或路由器,新学期师弟、师妹们还需要继续使用。
二、毕业生寝室充值电费的退还
毕业生要求退还剩余的充值电费的,需凭该寝室全员签名的申请书和办理学生的有效证件,于6月18日~24日,到各宿舍区充值点办理。
三、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办理程序
1、宿舍设施和家具清查验收后,同学们以班为单位,持《毕业生离校手续表》到各办理点归还宿舍钥匙、空调遥控器,盖“已办理退宿手续”小印章,办理地点及时间安排如下:
办理日期 | 办理时间 | 办理地点 |
18日~23日 | 8:30~11:30;14:30~16:30 | 东区:海宇楼长办公室(海宇B112) 中区:海沁楼长办公室 西区:海蓝楼长办公室(004室) |
备注:1、18日只办理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与休闲学院毕业生退宿手续; 2、欠缺钥匙的同学请自行配备补齐。每间宿舍可以借用一枚钥匙,离校时须交回大院值班室。 |
2、同学们持已盖有小印章的《毕业生离校手续表》到学生公寓服务管理中心质监与物管部或住宿服务部(行政八号楼< 教工篮球场前面>104室或107室)盖“学生公寓服务管理中心”公章。
四、6月26日起将停止对毕业生宿舍供电
为配合学校宿舍大维修和确保用电安全,6月26日起将停止对毕业生宿舍供电,逐间清理杂物并对宿舍设施进行维修维护,毕业生必须搬离宿舍,若需延迟离校,请自行提前安排好住宿。
希望同学们一如既往地支持母校,积极配合做好以上工作,谢谢!
学生公寓服务管理中心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