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住手续办理时间:2017年9月12日~13日。
二、新生入住学生公寓程序
1、到各学院新生接待点报到,学院安排学生具体住宿的房号,并在《住宿安排书》注明;
2、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和《住宿安排书》到宿管中心的钥匙发放点领取钥匙,湖光校区钥匙发放点设置如下:
住宿大院 | 钥匙发放点 | 责任人 |
东区 | 海涛、海霞、海天、海宇 海景、海韵、海安、海宁、海趣 | 海天大院 | 邱湛梅 15816004499 杨君鸿 13922083000 |
|
中区 | 海虹、海轩、海月、海风、海云、海沁 | 海沁大院 | 李映红 13659761209 |
西区 | 海欢、海乐、海浪、海花 海意、海思、海情、海怀 海湛、海蓝、海梦、海涵、海怡 | 海蓝大院 | 李文 13553510062 叶美梅 13553519885 黄裕翔 13659720996 |
3、学生公寓服务管理中心按《住宿安排书》的住宿安排发放钥匙,在《新生录取通知书》上盖“已发锁匙”印章确认,回收《住宿安排书》。
三、新生报到入住公寓后,要检查宿舍各项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可到各宿舍大院门卫值班室报修。
四、新生入住学生公寓后,各学院如有需要,可在一周之内进行内部调整;经学院同意后,学生直接到宿舍管理区(即电费充值点)更换钥匙。
学生公寓服务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