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教育部通知(教思政厅函〔2017〕19号)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发展·自信担当——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活动目的
通过围绕主题开展系列活动,大力弘扬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增进文化担当,充分发挥高校在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的独特作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高等教育各环节。
三、活动内容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这条主线,突出学校、校区、学院、学科和专业特色,通过以下形式广泛开展相关活动。
1.教育阐释。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哲学社会科学及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加强对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的研究阐释,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丰富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和现代价值。以提高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主学习和探究能力为重点,培养学生的文化创新意识,增强学生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责任单位: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2.社会实践。充分发挥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的作用,通过主题班会、论坛讲座、党团活动、参观故居旧址、探访历史古迹、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形式,引导大学生深入了解国情民情,树立文化自信。利用重大历史事件和中华历史名人纪念活动等,展示爱国主义深刻内涵,培育爱国主义精神。(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各学院)
3.校园文化。凝练大学精神,充分利用学校博物馆、校史馆、图书馆、档案馆等育人载体,深入挖掘校内的古迹旧址、文化遗产、景观景点和校史、院史、学科史、人物史等丰富的教育资源,发挥其独特的文化育人作用。举办读书月、诵读会等活动,组织学生阅读、诵读、书写中华经典著作,提升品位。推进戏曲、书法、高雅艺术、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成果。制作适合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传播的传统文化精品佳作,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网络传播。(责任单位:水生生物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校团委、各学院)
四、时间步骤
1.活动开展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10日。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围绕活动主题、按照活动内容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积极整合校园文化资源和教育资源,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广泛发动党团组织、学生社团,依托有效载体,创新活动手段,积极策划、打造富有时代气息、体现文化内涵、具有价值导向的品牌活动,在全校营造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浓厚氛围,推动活动形成声势、取得实效。
2.活动成果总结及报送时间为9月18日之前。各单位认真凝练活动成果,填写《“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成果征集表》(见附件),每项成果形成2000字左右文字材料和成果相关图片3-5张。文字材料要文风朴实、重点突出、内容翔实、特色鲜明,照片要有典型性、代表性。
每个责任单位报送成果不少于1项。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xcb2383150@163.com,加盖公章的《征集表》纸质版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行政楼517室)。宣传部将根据选送成果的数量和质量,遴选出效果好、有特色、影响大、可推广的优秀成果上报广东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遴选推荐参加教育部组织的第四届“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优秀活动成果推介展示活动。联系人:张艳梅、梁缘;联系电话:2383150。
附件:“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成果征集表.docx
党委宣传部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