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选拔部分处级(含相当)干部的通知》(广海大党〔2015〕76号)的要求,本次报名参与10多个处级(含相当)岗位干部选拔的人数较多,涉及面较广,为确保选拔工作健康有序进行,营造风清气正的干部选拔工作环境,现就有关严肃干部选拔工作纪律强调如下:
一、严明纪律,维护干部选拔工作的严肃性
1.全体干部要充分认识干部选拔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和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
2.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等干部选拔工作纪律,不准搞小圈子,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3.参选人员要严于律己,严守纪律规定,不准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征求意见、党委票决等过程中进行拉票等活动,不准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发电子邮件、当面拜访、向他人赠送纪念品以及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为自己或他人说情、或委托、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请求他人给予关照等。
4.参与干部选拔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等制度,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泄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5.全体教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阻挠对违反干部任用工作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二、加大对干部选拔过程的监督力度
全体参与本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在干部选拔工作过程中,将推荐对象、参加推荐人员是否有拉票贿选等违反干部选拔纪律的行为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各单位、部门要加大对干部选拔工作的监督,及时向学校纪委、组织部反映情况。
三、加大对违反干部选拔纪律问题的查处力度
在干部选拔工作期间,学校安排有关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同时,学校纪委办、监察处、组织部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信箱,与信访一起形成“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确保群众举报及时受理。对违反干部选拔工作纪律的将严肃查处。
受理举报电话:
纪委办:2383145,监察处:2383501,组织部:2383116
受理举报邮箱:
纪委办:jwb@gdou.edu.cn,组织部:zzb@gdou.edu.cn
纪委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13日